中汇蓝天花园
热销
访问人数:17993团购人数:0评论:0我要评论 |查看评论
  • 物业类别:住宅、
  • 项目区位:周口川汇区
  • 项目特色
  • 建筑类型:小高层、高层、
  • 装修状况
  • 项目地址:工农路与莲花路大道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
  • 交通状况
  • 投资商:周口市庆丰农业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
  • 交房时间
  • 开发商:周口市庆丰农业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
  • 容积率:2.2
  • 物业费
  • 绿化率:40 %
  • 总建筑面积:36000 平方米
  • 物业公司
  • 预售许可证:办理中或收集中… [更多楼盘预售信息>>]
  • 楼市网服务热线:18639005110;13783601605
楼盘最新动态 [更多楼盘优惠信息]
河南楼市
中汇蓝天花园详细介绍
  • 项目概况
  • 项目简介
  • 项目五证
  • 社区配套
  • 周边配套
  • 交房标准
  • 相关信息
  • ·项目名称:中汇蓝天花园
  • ·项目地址:工农路与莲花路大道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
  • ·开发单位:周口市庆丰农业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
  • ·建筑形态:小高层、高层、
  • ·物业类型:住宅、
  • ·主宣传语:
  • ·规划设计:
  • ·建筑单位:
  • ·监理单位:
  • ·总占地面积:0 亩
  • ·总建筑面积:36000 平方米
  • ·绿化率:40 %
  • ·容积率:2.2
  • ·主力户型:
  • ·物业管理:
  • ·收费标准:
中汇蓝天花园周口东南新行政生活区上层巅峰居所,位于周口市莲花路与工农路交汇处南200米路东。这里是城市经济、文化、行政、交通、居住中心,高端居住区的核心地带;这里,汇聚了周口市政府、市财政局、市国土局、市教育局、市建委等行政机关;这里,新火车站的南迁,将拉动社区经济、行政、商贸的快速发展,从而提升住宅与投资的双丰收。八一路的打通,工农路的拓宽将成为中心城区的主要枢纽。由此,拉近了城市间的距离,活跃了城市东西南北贯通的品质生活。 小区的外观设计建筑风格源于香港居住美学,属“新古典建筑”,简约的造型营造出良好的视觉效果,理性而浪漫的风格更重要的是给业主带来一种艺术品的高品质享受,营造出颇显个性的精致居住氛围。中央绿地贯穿东西,与庭院景观相互渗透。小区内部景观组织以中央绿地部分为核心,巧妙运用造园艺术手法,绿化、铺地、小品交错布置,张弛有致。景观设计结合自然,结合人居活动行为内容,做到户户有景,充分体现“以人为本”的理念。 中汇花蓝天园在地域上有着得天独厚的教育优势,近邻周口市直小学,新加坡英苗幼儿园、两岸早教,周口九中等多级高等教育机构,让不同年龄的孩子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全程优秀的教育资源。 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.6万平方米,由一栋16层商业大厦,两栋10层小高层和三栋7层花园洋房组成,一梯两户,全明设计,成就了稀缺多层!
  • ·国有土地使用证:资料整理中...
  • 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:资料整理中...
  • 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:资料整理中...
  • 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:资料整理中...
  • 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:资料整理中...
优惠信息
    活动报道
    价格档案
    日期价格说明
    团购信息
    姓名户型面积日期
    中汇蓝天花园图片欣赏
    效果图欣赏

      • 意向楼盘:意向户型:
      • 意向面积:意向房款:
      • 您的姓名:性    别:
      • 联系电话:您的QQ号:
      • 详细要求:(500字以内) 验证码:看不清?点一下
      楼盘相关评论已有0条评论(点击查看)
      我要点评
      昵称: 匿名
      内容:
      验证码:验证码,看不清楚?请点击刷新验证码

      ( 注: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周口楼市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。)
      *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*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》
        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秘密,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, 不得利用本站制作、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:
       ①.煽动抗拒、破坏宪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规实施的; ②.煽动颠覆国家政权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;
       ③.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; ④.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       ⑤.任何包含对种族、性别、宗教、地域内容等歧视的 ⑥.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的;
       ⑦.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、教唆犯罪的;
       ⑧.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;
       ⑨.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; ⑩.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。